福州建立社会组织诚信红黑榜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福州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被将纳入红名单,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等;信用较差的社会组织也会被纳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

根据办法,纳入红名单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支持、优先推荐获得各类表彰和奖励等;黑名单则可能被约谈、社会组织负责人被限制或取消参加公益招投标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等。

黑名单并非一黑到底。按照规定,福州市还将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修复制度,被认定为失信的社会组织在45日内主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信用记录修复。


上一篇:阻挠外校小学生“借读” 济南9名家长被判扰乱社会秩序

下一篇:邪教“全能神”是社会的恶性毒瘤


编辑推荐
  • “全球独角兽榜”山东10家企业入选 青岛占6席

  • 广州企业加速破浪“出海”

  • 看世界最大石陨石,吉林市打造博物馆之城

  • 助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