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本报讯 今年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立30周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近日表示,30年来科学基金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目前已基本建成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为核心的科学基金规章制度体系,为推动我国基础研究持续发展、保障源头创新供给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中央财政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2016年,科学基金预算经费已达248亿元,年资助项目数超过4万项。要实现资助体量宏大的科学基金管理、保持科学基金的良好声誉,没有法治建设是不可想象的。”杨卫说。
      据介绍,这套规章制度体系包含5项组织管理办法、14项程序管理办法、1项经费管理办法和4项监督保障管理办法,另有4项管理办法正在进行调查研究。
      科学基金通过立法规范了项目评审和管理,构建了宽容失败的政策环境,为科学家求真探源、自由探索提供了法治保障。近年来,科学基金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科研不端行为,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切实维护了科研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优化学术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撑。
      同时,科学基金通过立法规范了基金管理行为,如制定了专门针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预防和控制管理权力的滥用;规定了项目评审过程中的回避和保密情形及其程序等。通过严格执行复审制度,有效地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2008年以来,基金委受理了3417项科学家针对不予受理决定提出的复审申请,认真审查资助管理程序,在科技界产生了良好反响。
      据悉,“十二五”期间,科学基金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约888亿元,吸引其他渠道资金17.45亿元,资助各类项目近20万项。在科学基金和其他科技计划共同支持下,我国基础研究取得长足进展。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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